线上线下一致 新《药品管理法》对网售处方药开了绿灯(3)
2019-11-04 未知 admin
这一措辞在业界迅速引起了巨大争议。
二审稿中关于第三方平台的定义并未清晰界定,如果将所有的网售药品平台都定位为第三方,这代表网售处方药将被全部禁止,曾被外界认为是网售处方药彻底关闭的信号。而后,与网售处方药利益相关方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不要一刀切”。
三审稿中为网售处方药开了绿灯。八点健闻获悉,在三审的内部会议中,全国人大常委江小涓曾表示,“面对现在互联网经济发展这么迅速,怎么处理好网上药品经营也是一个重要敏感的问题,但这是趋势,还是要留下足够空间”。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委员在会上对网售处方药持反对意见。理由大多是处方药流转到医院外,没有正确指导,会有服用不当的风险。
从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内容来看,这些呼声得到了响应:网售处方药有法可依,但还需等待具体的实施细则。
刘沛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网售处方药,在药品管理法修订过程中,人大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采取了包容审慎的态度。
“上述规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就网络销售药品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道。
上述细则管理办法自2014年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至今未能落地。
“这次应该不会有变数了,国家法律层面都已经允许处方药销售了,配套细则发布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不可能再经历’难产’了。”邵清表示。
对此,刘沛表示, 国家药监局下一步将以贯彻《药品管理法》为契机,会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加快管理办法的起草步伐。
新版《药品管理法》亮点多
除网售处方药政策突破以外,新版《药品管理法》还有很多亮点,诸多条款的修订侧面回应了公众关注的药品热点事件:印度仿制药代购案件、山东聊城假药案等。此前,一些肿瘤患者及家属踏上了海外购买仿制药或代购之路,带回了未经国内批准上市的新药,因被判定是买卖假药而出现了入狱的个别现象。
此次,《药品管理法》重新对假药做了界定,如未经批准流入境内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此外,《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违法药品的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也就是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
而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可能会面临终身禁业,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无法不再有药品经营权。
新《药品管理法》明确了对创新药物的鼓励方向,重点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体疾病具有明确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罕见病的新药和儿童用药的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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