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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发文: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2018-08-30  健康时报网 admin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医保医疗行为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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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指出,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 联席会成员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共9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负责纠风工作要点的制定;对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积极引导国内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纠风机制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负责推动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政策;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药品、中药材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务总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章出台和实施,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法规体系并负责监督、落实;修订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和生产安全检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医保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在上述工作中体现纠风要求;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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