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大省通知:177个药暂停采购(2)
2020-02-11 未知 admin
在2018年的最后几天,国家药监局正式发文,明确一致性评价年末大限延期,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大限仍在。
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随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越来越多,首家过评后的三年期限,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压力也越来越大。尤其是那些过评已满3家的品种,对于那些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而言,除了时间上的考验,还有来自市场的压力。
一方面是原来中标的市场暂停采购,另一方面是对于体量非常大的国家带量采购,未过评的药品连申报的机会都没有。
附:辽宁省暂停挂网采购资格的未过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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