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药学初级职称增设“药士” 年底前完成评价工作(10)
2019-12-27 未知 admin
6.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或省级以上药学学会立项课题(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
7.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1 项以上,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药学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实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提供鉴定材料)。
8.主持完成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 3 项以上,或地方标准 5项以上(以颁布文件为准)。
9.有 1 项以上中药专业独特技艺,经 2 名以上同行专家(正高级)鉴定(须提供专家鉴定意见和专长证明材料)。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编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1 部或主要编写任务的副主编(独立撰写 2 万字)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1 部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
2.合作完成(撰写 2 万字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第一作者)。
十、主任中药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中药师职
称后,从事中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 35 周(每周 5 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业务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5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学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应用研究项目 1 项以上(排名前 3),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项目 2 项以上(以项目验收结题书为准)。
(2)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重大产品开发工作 1项以上。
(3)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的主要编写者 (以颁布文件为准) 。
(4)在中药检验、鉴定、养护、加工炮制、栽培养殖、调剂、质量管理等方面有 2 项独特专长,须经 2 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须提供专家鉴定意见和专长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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