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地划分基药配备使用比例 基层医疗市场正式“爆发”(2)
2019-09-17 未知 admin
8地不采购未过评药品,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基药
以下省份表示在基药满3家时,不采购未过评产品。同时,已在新版基药目录里的药品需进行一致性评价。实际上,未过评药品在采购中遭遇“歧视”已经成为业内的共识。据统计,已有北京、上海、广东等19个省份开始执行“已有三家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未过厂家暂停交易资格”规定。并且,江苏、黑龙江、湖北、广西等多个省份公布暂停采购药品名单,涉及企业上百家。
此外,各省在基药的使用管理制度上,态度非常明确,“优先使用”变为“首要使用”,并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内容,采取医师约谈等方式,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采取约谈、公示、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甚至新疆、陕西等地还出台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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