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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女童卷入车底身亡 小区交通事故受害者多为儿童

2019-05-07  未知 admin

画面右下角出现孩子法院供图

  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中,一名三岁女童在奶奶的眼皮子底下,被刚进入小区的轿车碾压,不幸身亡。女童的家人索赔127万多元,法院审理判定司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女童奶奶承担30%的责任,而当时与司机吵架的副驾驶乘车人也被判担责10%。

  这是一起典型的发生在小区内的交通事故,疏于管理的监护人,疏忽大意的驾驶员,加上干扰司机的乘车人,让看似安全的小区道路,成为儿童的危险区。

  案例

  三岁女童小区里被卷入车底身亡

  家住房山某小区的李兵夫妻有一个三岁女儿小贝,两人都是上班族,白天看孩子的重任都落到了奶奶王同敏肩上。

  去年6月11日下午,王同敏带着孙女小贝去超市购物并玩耍,接近下午六点时,祖孙二人步行回家,因为是下班时间,回小区的车辆也多了起来。

  王同敏带着孩子进入小区门口后右拐,走上回家的这条南北走向的路,小贝骑上了自己的脚踏车,在路东侧玩耍,王同敏则站在路西侧。然而,就是这条几米宽的路,把王同敏和孙女小贝阴阳两隔。

  此时,一辆小轿车驶入小区门口后,也向右拐进小贝和奶奶所在的道路,轿车车速虽然不快,但也没有减速。

  据小轿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在画面的右下角,骑着脚踏车的小贝突然冲了出来,因为骑着儿童车,小贝更显矮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她被卷入了车底。小轿车发现不对劲,赶紧停车,画面里顿时响起孩子奶奶撕心裂肺的痛哭声。小贝虽然被送医救治,但因颅脑严重损伤不幸身亡。

  房山交通支队认为此事故是发生在道路外的封闭小区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因此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后,小贝的父母将肇事司机赵明丽、坐在副驾驶的乘车人郭怀义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27万多元。

  副驾驶上乘车人也成为被告

  小贝父母为何将坐在副驾驶的郭怀义一并列为被告呢?

  原来,赵明丽和郭怀义是离异夫妻的关系。事发当天,赵明丽开车去接下班的前夫郭怀义,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二人上车后不久便开始争吵,在进入小区前后,二人争吵尤为激烈。在交通支队处理事故时,小贝父母看到视频记录的车内情形,他们认为二人对小贝死亡都负有责任。

  被告一赵明丽辩称,这次事故并非自己主观意愿或故意造成的,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在进入小区的机动车道内,车速低于每小时20公里,符合进入小区道路车辆使用的规定。

  赵明丽在法庭上特别强调,“原告的孩子独自骑脚踏车却没有监护人监护,孩子的奶奶王同敏疏于管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我愿意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次要责任。”

  被告二郭怀义直接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自己不是侵权主体,仅仅是当天坐在了副驾驶,“我拒绝赔偿,这辆车投了保险,保险公司应该在限额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被告三保险公司辩称,事故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同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认为,交通队未划分责任,请法院对责任进行划分,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孩子奶奶被判承担三成责任

  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之后,总结了本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这三点原因也成为法院划分赔偿责任的依据。

  被告一赵明丽驾驶机动车后,与前夫发生激烈争吵,注意力受到严重干扰,情绪亦受到负面影响,乃至其驾驶机动车进入人口稠密且有明显的限速标志(限速5公里/小时)的生活小区时,其仍未能及时调整情绪,安全、专注驾驶,且疏于观察,未能及时发现并避让驾驶儿童脚踏车的小贝,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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